氨作为制冷剂,无论是从成本、环保,还是能效等方面来看,都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而就是这样一个“优质”产品,却在2010年左右被迫卷入一场风暴中。有些政策和地方部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有些设备商、工程商、甲方等或是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麻烦,或是跟风,也对氨制冷树起“反对”大旗。
如今,随着专家的呼吁和引导,设备商的持续科普和技术创新,以及环保政策收紧,业界对氨制冷的理性声音越来越多。
按照所使用的制冷剂的不同,可大致将制冷系统分为氟利昂制冷系统、氨制冷系统和CO2制冷系统。
在制冷系统中,以氨为制冷剂,已被使用近八十年,技术已相当成熟。此外,氨制冷是一个优点与缺点都显而易见的制冷剂。
氨作为制冷剂的优点是:采购比较易于获得、在运行过程中价格低、压力适中、单位制冷量大,制冷效果很好、放热系数高、几乎不溶解于油、流动阻力小,泄漏时易发现。此外,氨对环境是安全的,臭氧消耗潜能值 (ODP) 等级为零,全球变暖潜能值 (GWP) 等级为零。
氨作为制冷剂的缺点是:氨液本身有着刺激性臭味、而且含有毒成分、遭遇骤变高温时会造成燃烧和爆炸,并对铜及铜合金有腐蚀作用。
氨制冷是最古老的制冷剂之一,1876年氨制冷压缩机用于一家啤酒工厂的冷却,从此氨制冷开始快速的提升。氨制冷技术不仅应用于啤酒厂,也开始慢慢涉足食品冷保鲜、冰激凌的制作和一些制冰设施。并且在19世纪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也慢慢应用于化工生产、建设工程、出海捕鱼和农场种植提供制冷。
尤其是在工业制冷领域, 氨作为自然制冷工质之一,在环保、节能、系统稳定性等方面拥有一定优势,一直以来氨制冷机组在为保证易腐食品品质而建设的大中型冷库中应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氨制冷态度的转变,缘起于一桩桩事故。如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 8・31 ”重大氨泄漏事故、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由此,全社会谈氨色变,大有将氨制冷关进“牢笼”,不得翻身的氛围。
随着后续调查报告的公开,社会层面才发现,事故原因并不在于氨本身,很多是因为设备老旧、设计不合理,工作人员违规焊接操作等导致。
全国政协委员唐俊杰先后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大力倡导使用绿色环保氨制冷剂、保障农产品冷链物流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报告,提出在当前我国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的大背景下,急需政府以“有形之手”破解难题,推动绿色、低碳、高效的氨制冷剂在冷链行业的安全应用,助力冷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学会与一些企业一同举办活动,分享欧美国家的氨制冷安全情况、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详细的技术细节,保障工业氨制冷系统安全等。
2019年,全国政协委员唐俊杰的提案,有关部门给予答复:“未要求企业替换或者禁止使用氨制冷剂”、“严格避免产生以氟利昂制冷剂代替氨制冷剂的简单化做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对于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开展执法检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国家政府已明确对氨制冷管理的态度,以后企业碰到不合理涉氨监管、强制改造等问题,可以借鉴此文与地方政府沟通。
此外,2021版GB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中提及“氨制冷”,有一项是调整细化了有关氨制冷剂泄漏处置的设计要求。
2022年,国家应急管理部在《关于氨制冷剂在冷链行业安全应用的提案》正式答复函中表明,应急管理部将继续根据氨制冷剂安全发展的新趋势,不断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氨改氟”,推动冷链行业安全使用液氨。
不管是政策上的明确,还是政策上的细化,都对氨制冷的应用和发展有了深刻而具体的指导。
目前,我国使用氨制冷的企业约有3万家,大多分布在在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业和仓储行业。我国是又是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制造的超级大国,因此在全球尚未找到更加合适的替代品之前,氨制冷的应用仍有很大的前景。
每一个制冷系统都是一个严密的体系,能够引起氨事故发生的因素涉及系统的每一个部件、每一个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存在于设计、操作运行、维护、教育与培训整一个完整的过程。所以,在使用氨制冷过程中,应控制好所有的环节,通过完善的设计,合格的施工、完备的防护,正确的操作、优质的控制管理系统和元件,氨制冷系统可完全安全运作,氨亦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