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岳阳恒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岳港发改[2017]9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资金 ,招标人为岳阳恒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岳阳恒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查验平台、大型冷库、保税仓储及分装车间中心、冷链货物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9839㎡。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自筹3000万元。(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360日历日(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
2.7质量发展要求:设计符合有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招标范围:岳阳恒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采用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土建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即交钥匙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岳阳恒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的检验检疫查验平台、大型冷库、保税仓储及分装车间中心、冷链货物停车场施工图设计;(2)采购部分:按项目设计的基本要求所需的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设备的采购(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建筑、安装、设备调试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8企业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企业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项目可由制冷压缩机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或者授权经销商投标,但制冷压缩机的授权具备唯一性,即:如果压缩机厂家投标则不可再授权经销商;如授权经销商投标,厂家则不可投标,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一个压缩机品牌只能在此次投标中出现一家)。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成员可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经销商。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4月25日12: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2 缴纳方式: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岳阳市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6 日至2017年4 月10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与青年中路东北角龙井泉商务会所三楼)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单位介绍信;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1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包含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GC2级及以上);14、投标人为制冷压缩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代理授权书(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应注明项目名称)1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省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彩印件壹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9 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