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冷链物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湖南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三年实施计划(2015-2017年)》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2015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一)支持范围。最重要的包含:冷库(含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建设;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建设;冷链运输车辆购置;冷链物流全程监控与追溯系统建设。
(二)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国家或省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重点商贸流通企业,AAA级以上(含)物流公司,以及采用“公司+农户+农贸市场”和“公司+基地+直营(超市)”经营模式的企业。
对符合支持范围、支持重点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和直接补助的方式支持。优先安排贷款贴息项目。
1、冷库(含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建设、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建设和冷链物流全程监控与追溯系统建设采取直接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
单个项目直接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20%,最高直接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是对在建项目一年及以上的中长期投资贷款自2014年度以来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贴息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50%予以补贴,每年单个项目最高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
2、冷链运输车辆购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支持,直接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购置实际价格的30%。
(一)申报条件。申请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单位为湖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拥有非常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的企业;
2、项目对本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示范引导意义,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有着非常明显的积极影响。能形成常态化、品牌化的项目优先考虑。
3、建设类项目为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冷链运输车辆的购置时间应为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最重要的包含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基本目标、主要内容、绩效目标、资产金额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现有冷链物流设施及运营情况等。
2、有关证明材料。最重要的包含:(1)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包括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以及按有关法律法规需要的土地、规划、环评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需列出各类建设手续的批准部门及文号);(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所获得荣誉;(4)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直营(超市)的相关合同、协议和证明材料;申报企业为国家或省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AAA级以上(含)物流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5)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贷款合同及付息凭据复印件等材料;(6)企业购置冷链运输车辆的发票。
3、市州、省直管县市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属市州、省直管县市发改委(局)、财政局提交有关申报资料;市州、省直管县市发改委(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后,联合行文分别报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时将联合申报文件抄报所属市发改委、财政局备案;
4、原则上市州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财政省直管县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资金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含相关附件资料)请于2015年7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将组织对全省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结合今年项目资金总规模,按照突出重点、择优补助的原则,确定拟补助项目和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公告。
1、各地各相关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工作,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凡合乎条件的项目,各级发改、财政部门应予受理,并严格依规定,抓紧做好项目申报。
2、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对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加强把关,原则上对项目要进行现场考察,并提交项目真实性承诺函。凡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缺失要件的,退回申报单位一次性修改完善和补齐。申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争取国家和省相关资金。
3、各地要及时收集储备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此次申报项目中,具备要求但未纳入上报计划的,作为下一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储备,形成“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循环。
4、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实行检查验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属企业项目报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验收,市州和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市州和省直管县市发改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至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将组织抽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省财政厅将收回资金,原则上不再安排该企业(单位)新的项目。
5、各级发改和财政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做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其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依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项目申报材料线、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一)现有主要冷链物流设施:如冷库设施、停车场、运输车辆等(附实景照片)
(二)财务情况:包括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近三年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利润、未分配利润等
需要有量化的指标,如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冷库***平方米,库容***万吨,购置***冷冻冷藏车辆等
一、审批(核准、备案):已于**年**月**日取得****发改委的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手续
二、土地:已于**年**月**日取得****国土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文号:****)
三、规划:已于**年**月**日取得****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号:****)
四、环评:已于**年**月**日取得****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文号:****)
包括分项详细的投资估算或概算,特别是与农产品冷链物流核心建设内容相关的投资情况。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企业情况(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规模、行业排名、是否第三方、现有设施、获得物流相关荣誉以及建设本项目的简要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