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快严”百日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邹安字〔2017〕51号)和济宁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监字〔2017〕152号)通知要求,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市安委会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快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安、科技强安、素质固安,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工贸行业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尘防爆和涉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快严”百日集中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对照《煤气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鲁安监发﹝2016﹞77号附件2),排查治理煤气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其中,对钢铁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不是达到三级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是不是满足冶金起重机有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不是满足《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要求。
重点检查涉金属粉尘、面粉、淀粉、木粉等粉尘涉爆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深入排查治理《全省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9号)要求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四个方面的十二项重点问题和隐患。
1.生产区按规定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氨制冷机房等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冷库库房内严禁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必然的联系的其他用房;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严格禁止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指示)标志、检测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消防通道等安全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并保证完好适用。3.快速冻结装置(螺旋、平板速冻机等)按规定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允许超出9人,并按规范要求设置事故排风设施。4.氨制冷机房与变配电所或者配电室、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等应按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要求实行防火隔离;机房内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机房门口的适当位置要安装洗眼器、淋洗器,以及人工启停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5.氨压缩机贮氨器或者液氨储罐上方要设置水喷淋系统,并按规范设置相应的围堰和事故水池;冷库库区及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6.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器(或者液氨储罐)上方、快速冻结装置出入口处、速冻设备加工间内等重要部位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制冷机房控制室和加工间、包装间等生产场所应设置氨泄漏声/光报警装置;氨气浓度检测信号要与事故排风系统、成套冻结装置自动停止运行等实现安全联锁。7.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置风向标;作业现场要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氨制冷机房配备隔离式防护服。
重点检查冶金、建材、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和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是否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管理台账并及时来更新,并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
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日到12月31日。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依照标准规范自查自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从2018年1月1日到2月28日。重点加强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导检查企业专项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从2018年3月1日到3月10日。总结验收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习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时提出要求的具体体现。各镇街和企业要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把握重点,全方面推进,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已组织并且开展多次,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隐患整改的,坚持“零容忍”,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坚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跟踪落实整改。要督促企业自觉做好自查自改工作,要组织相关专家、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等精干力量,全面排查,对非法、不达标的企业要有序淘汰、关停并转,对有隐患的企业要即查即改,对内部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的企业要限时整改到位,对别的企业要加强警示教育,使各类企业始终处于有效的风险管控中。
(三)突出重点,强化预防。在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要实际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在实施全面整治的同时,要突出重点整治工作内容,坚决整治大隐患,严防大事故。认真落实习重要批示要求,按照省、市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抓好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变重事后查为事前严查严防,扎紧风险管控笼子,使每一处风险点不产生隐患、不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各镇街安监办要于每月8日、18日和28日前分别报告一次纸质及电子版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3月15日前,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