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展开消防安全会集危险攻坚大整治举动的告诉要求,充沛的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大众火灾防备认识,全力维护社会面的消防安全形势安稳,现对
1.库房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体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库房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3.库房西北侧安全出口未向分散方向敞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4.库房西北侧分散走道内堆积杂物,占用分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5.库房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灯火分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6.人员住宿区与库房相连,人员住宿区二楼楼板运用木板建立,隔墙、顶棚运用夹聚氨酯泡沫资料彩钢瓦建立,修建耐火等级缺乏,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法令》第五十一条;
7.人员住宿区一楼设置厨房,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8.库房、人员住宿区部分电气线路未按标准规划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9.库房内部分分散通道堆积货品,占用分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10.库房房顶运用夹聚氨酯泡沫彩钢瓦,耐火等级缺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1.部分消火栓发动按钮线路未穿管维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2.部分消火栓箱被遮挡,箱门标识不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厨房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4.厨房吊顶内部分电气线路未按标准规划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5.餐厅北侧与毗连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6.厨房走道堆积杂物,占用分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7.餐厅库房运用夹聚氨脂泡沫彩钢瓦建立,耐火等级缺乏,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法令》第五十一条;
8.冷库运用夹聚氨酯泡沫可燃易燃资料建立,耐火等级缺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9.厨房走道堆积燃气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10.餐厅北侧分散走道堆积杂物,占用分散走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11.部分应急照明灯、分散指示灯失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12.北侧二楼楼梯间内堆积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13.餐厅吊顶运用易燃可燃资料装修,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法令》第五十一条;
14.安全出口运用卷帘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消防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各单位要重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做好整改作业,一起防备火灾。
答: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工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工业和第三工业活动个别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散布情况。精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标与品种。清晰当地普查组织与有关部门的普查挂号职责。保证普查目标类型界定精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